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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批准设置“连云港市赣榆区妇幼保健院”公示书
发布日期:2020-07-13 11:19:33 信息来源:委法规处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医疗机构备案申请表》及申报设置相关材料,我委受理了设置“连云港市赣榆区妇幼保健院”的备案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市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二证合一”办理流程(试行)》等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妇幼保健院

设置单位(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妇幼保健院(二级)

选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路11号

服 务 对 象: 社会

经 营 性 质: 政府举办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里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 /儿科 /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投资总额:887万元

床位(牙椅):45(0)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 0518-8586812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40、41号窗口),邮编:222000。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