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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6 09:05:16 信息来源:市卫生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信用〔2019〕1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立博app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连云港市深入推进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以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信用体系为目标,以深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抓手,以推进以“信用+”监管、“双公示”和联合奖惩为重点,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促进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打牢医疗卫生信用制度“主根基”

1、建立诚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用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强化医疗卫生红黑名单认定和社会公示,扩大示范效应、榜样效应和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委信用办)

2、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以及连云港市信用修复相关管理规定,出台医疗卫生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委信用办)

二、构建医疗卫生信用监管“大格局”

3、在依法执业领域实施信用监管。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失信程度分类管理规范,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与信用管理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4、在行风建设领域实施信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举、预防为主、奖优罚劣的原则,大力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推进行风建设步伐。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将考评结果的信用情况与晋级、评优、聘用及医师定期考核等挂钩。(责任单位:医政医管处、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5、在非法行医领域实施信用监管。落实市文明委等部门《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诚信连云港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9〕10号),继续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开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美容专项整治,切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争在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市卫生监督所)

6、在行政许可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继续在公共场所许可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对于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责任单位:法规处、市卫生监督所)

7、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信用评级。构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对餐消企业的约束力,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档案,每年对餐消企业开展至少1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抽检,并将对企业日常监督抽检数据纳入信用评级,让信用手段成为餐消企业监管法律依据不足的补充。(责任单位: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市卫生监督所)

三、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互联通”

8、完善信息归集标准。及时调整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归集、失信行为分类指导、联合奖惩措施等目录清单,完善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目录,加大全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及准确性。(责任单位:规划信息处、委信用办)

9、完善信用信息的报送与互通。完善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技术对接,实现双向互通,加快联合奖惩系统的对接并开展应用,及时获取报送反馈结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典型事例与案例挖掘,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委信用办各成员处室、单位)

10、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强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注重双公示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确保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后的7日内,及时报送双公示信息,力争卫生健康“双公示”信息归集和上报数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全部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等内容)和抽查结果作为公开工作重点,在本部门网站专栏中全面公开。(责任单位: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法规处、市卫生监督所)

四、落实信用信息“共奖惩”

11、多领域开展信用产品应用。根据《连云港市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探索在卫生健康行业的行政许可、医学考试、医师定期考核、职称评审、医学科研项目申报等行政管理事务中推行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制度。对参与购买政府服务项目招投标、社会资本办医等试行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进一步将行业管理与信用管理有机融合。开展医学科研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工作,将诚信要求作为评估、评审重点学科、人才科研项目及成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行业信用承诺书的示范样本,推行实施信用承诺书网上公示。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单位:组织宣传处、体制改革处、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12、加大信用宣传。利用主流媒体专版、专栏以及网络媒体专网等,加大对诚信典型的选树及宣传,将医疗卫生诚信要素纳入行业内评先评优活动的指标体系、行业主题大赛的宣传内容。对联合奖惩、信用惠民措施、信用监管措施、失信专项治理等典型案例进行提炼、总结上报和发布,加大诚信典型案例宣传、失信典型案例披露力度。(责任单位:委信用办、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组织宣传处、行业工会)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