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11:33:44 阅读次数: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副组长:仲建业、刘宝萍、陈方、董青、刘蓉、

群、陈志、胡灵、谢炜、徐启和、

胡忠霞

员:李小民、李秀连、李建军、杨庆松、何青云、

施庆喜、邵亚玲、谈笑、杨红波、孟尔旺、

杨思建、朱磷扬、杨东、李克勤、周立君、

伟、王安线、耿学双、王维锡、李松红、

菁、刘丽杰、张青元、杨晴、张洪、

罗时宝、曹勤、郭景荣、朱瑾文、闫德才、

高仕飞、李洪臣、朱利文、朱恒、张晨、

张坤琳、张善国、蔡廷银、顾方地、范德勇、

郭行玖、李家富、袁桂鸿、姜立学、范静秋、

陈清平、王运动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政治处(宣传处),汪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330

附件: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并负责系统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统一要求,落实各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指导系统内各地、各单位及时开展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三)协调各地、各单位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四)定期督查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通报督查情况;

(五)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创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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