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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17:55:59 信息来源:市卫生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办监督函〔2019〕6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

评估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健康连云港建设要求,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总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一)制定实施本地区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各地各单位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其中,采集本地产样品的数量不低于规定任务量的60%,并加强本地区特色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专项监测。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监测方案开展检测技术、质量控制、流行病学调查等不同专业培训,市级不少于6次,县级不少于3次,确保监测技术过硬、结果科学可靠。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风险监测结果会商研判制度,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做到风险监测结果会商研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监测结果报告和疾控中心对监测病例信息的审核、汇总、分析。各级疾控中心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前一天的病例信息,定期对辖区内上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分析报告。加强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通过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要及时对散发个案病例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和分析,做到食源性疾病“早发现、早分析、早通报”,为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各级疾控中心应定期对辖区内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进行审核和汇总分析,并适时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分析报告。每年4月、7月和10月的15日前,各级疾控中心应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三)强化监测质量控制管理。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各级疾控中心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运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人员仪器比对等内部质控手段和方法,保证样品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积极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和实验室间比对,参加省疾控中心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活动。各级疾控中心按照市监测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完善采样、流调、检测检验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标准操作规程。继续完善和使用“食品风险监测样品信息采集系统”(APP)。

二、持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四)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卫食品﹝2017﹞8号)精神,继续推进我市申报江苏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实验室人员配备,鼓励实验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相关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提升学术影响力。积极争取省级科研项目或承担省级专项任务,参加省级以上能力验证或盲样考核,提升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水平,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保障。

(五)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专业人才培养。针对多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基层食品安全专业机构人才流失严重,能力普遍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加强基层人员业务轮训,革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平台的层次和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加强调查队伍建设,举办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能提升班,提高基层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技术,使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软件(APP应用)。市级级举办3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培训班,2期流调队伍现场流行病学专项培训班,1期基层业务骨干跟班培训。

(六)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监测。结合我市海产品消费量大的情况,加大对凤鹅、香肠、豆丹、紫菜制品、煎饼等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学校内售卖食品风险监测。完成省级专项监测任务。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化学污染物和微生物污染情况要进一步开展风险会商研判,查找风险隐患来源,对养殖、生产加工等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防范处置建议。

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方便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即将出台的备案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文件出台前,要继续按照省里“放管服”总要求,开展不见面备案工作,服务好企业。

(八)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积极带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参与,进一步扩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参与度。以跟踪评价工作为抓手,以食品安全标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推动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咨询解答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

(九)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水平。推动医院HIS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医疗机构诊疗系统与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医院内HIS/LIS系统对疑似食源性病例、标本检验结果等实时互通。完成PFGE图形分析软件升级,提高数据上报质量。

五、认真实施《江苏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

(十)加强营养宣教和培训指导工作。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以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为主要执行单位,组织开展好2019年全民营养周系列活动。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核心,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健康教育网络,创造支持性环境,以营养健康科学为依据,以健康教育为抓手,采取全方位多形式普及有关健康饮食科学知识,开展人群合理膳食系列活动。举办膳食营养知识技能提升班,提高基层营养专业人员合理膳食指导能力。

(十一)开展营养餐厅、营养食堂创建工作。根据省级要求,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积极引导营养餐厅创建,规范营养餐厅建设。提供符合不同人群营养需求的膳食、建立标准化营养菜谱、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开展老年社区食堂营养配餐膳食指导,定期开办老年人健康饮食知识宣传和讲座,制订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和营养餐食谱,创建“老年人营养新型食堂”示范点。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其他工作

(十二)加大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手机、网络新媒体等形式,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及“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特定主题的食品安全、膳食营养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各类专业委员会作用,联合高校、营养学会、其他社会团体等,针对媒体和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热点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大力传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的科学知识。

(十三)完善部门、地区间合作机制。认真宣贯《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资质认定和管理办法》,完善流行病学调查程序。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合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风险隐患。

(十四)配合省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江苏省人群营养及健康状况调查、江苏省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