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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03 09:29:16 信息来源:科教处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卫计委(局)、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现就加强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要全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要在国家级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应培人员全覆盖。

二、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二)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在培训基地督查评估中取得好成绩。市一院要充分发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研室和考试中心的作用,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基地,争取成为省首批专科规培试点基地;市二院要对标找差,补齐短板,达到国家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三)各培训基地要树立全市住培工作“一盘棋”的观念,做到互帮互学、比学赶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提高;还要“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高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水平。

(四)各培训基地要切实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设置专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按照100名住培学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管理人员。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专业基地要充分强化培训主体作用,实行主任责任制,配齐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完善临床教学团队。

(五)各协同单位要服从所从属培训基地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培训基地的需求发挥本单位有关学科的比较优势,在协议范围内协助培训基地开展有限专业、有限内容和有限时间的协同培训活动,不得擅自招生独立开展住培工作。培训基地要加强对所属协同单位的检查考核,严格管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不能正确有效发挥作用的协同单位报请省卫计委后予以调整撤销,切实维护培训基地的主体性、权威性、合规性和培训工作的同质性。

三、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六)各培训基地要认真遴选有带教能力和责任心的人员作为带教师资,通过集中培训、统一备课、交流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师资培训,积极选送骨干师资参加国家、省级师资培训班,不断提高师资的带教水平,改进带教方法。

(七)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师资带教的激励机制,将带教数量和质量与绩效考核、职称聘任、评优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带教师资的积极性。

四、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

(八)各培训基地要按国家标准制定、实施系统的培训方案和轮转计划,鼓励实施分层进阶式培训模式。

(九)各培训基地要实行培训专业全程导师与轮转科室带教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严格开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与年度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真实体现学员的能力和水平。

(十)各培训基地要加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有针对性地安排实践技能操作科目和专题实训教学,提升实训中心的使用效率和实训效果。

五、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

(十一)各基地要根据自身培养能力,合理确定各类临床培养培训的招收总量与比例,建立容量匹配机制,优先确保高质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十二)各培训基地招收对象应以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和行业内社会人为主,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学员的招收力度,对紧缺专业学员在教学安排、待遇保障上给予政策倾斜。

(十三)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培训基地现状,合理划分两家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招生范围。市一院主要招收本单位及协同单位、市二院协同单位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规培和助理全科规培学员;市二院主要招收本单位及协同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两家培训基地的招生范围根据政策和具体情况可做动态调整。

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全科医培训基地要把提升全科专业培训质量作为当前住培工作的重点任务,鼓励引导更多有能力的人员从事全科医师培养,充实全科带教师资队伍。

(十五)全科医培训基地要建立与全科基层实践基地的紧密型联系,共同研究制订全科专业培训计划,鼓励全科专业基地在基层实践基地开设病区,加强对实践基地指导,全面提高全科专业培训质量。

(十六)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的培训基地要尽快建立独立的全科医学科,并按标准配置基础设施和人员,高质量开展全科专业培训教学活动。

(十七)以县级三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县级综合医院为基层培训合格助理全科医生的能力。

(十八)扩大全科医生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七、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和学员待遇保障

(十九)各培训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中央和省级住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其中不少于2/3的专项资金应用于补助住培学员,补助标准可参照我委《关于统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补助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卫办科教〔2016〕2号)执行,切实保障培训期间学员的福利待遇,不断改善学员的生活、学习条件,尽量满足学员的合理诉求,积极防控学员群访事件。

(二十)各培训基地与用人单位要建立建畅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培训期间学员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十一)各培训基地对外单位委培学员、社会化招收学员必须要与本单位学员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学员应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同工同酬,不得区别对待、内外有别,不得搞双重标准、同工不同酬。

(二十二)住培学员补助以外的专项资金应用于师资培训、实践教学、评估考核等住培相关工作,使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基本设备和器材要用于住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