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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16:49:37 信息来源:委人口家庭处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精神,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根据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规定,现将《连云港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陆永国。联系电话:80689214

邮箱:2838658251@qq.com

附件:连云港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连云港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精神,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20〕53号)相关要求,依据《托育机构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岗位胜任、需求导向、方式多元”原则,强化统筹规划,建设培训资源,加强培训监督,端正办托思想,规范办托行为,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照护技能,全面提高托育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市拟从事或正在从事托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拟从事或正在从事托育机构保育工作的保育人员。

三、培训方式

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员培训方式主要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20学时。

(二)托育机构保育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6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目标

(一)负责人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托育机构负责人端正办托思想,正确理解贯彻党和国家的托育服务方针政策;规范办托行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增强管理能力,能够科学组织与管理托育机构 。

(二)保育人员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保育人员熟悉托育服务法规与政策,树立法治意识与规范保育思想;学习保育工作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强化安全保育意识;掌握婴幼儿早期发展与回应性照护的知识与策略,提升科学保育素养。(见附表1)

五、培训内容

(一)负责人培训主要内容

1、理论培训。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为基础,依法规范托育机构发展,丰富保健知识,加强安全防护,强化人员管理,积极协调家园关系,全面提高托育机构负责人依法办园水平。

2、实践培训。采取现场参观考察、经验介绍、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实践观摩与学习试点示范托育机构的场地、建筑设计、室内外环境、设施设备、图书与游戏材料等规范设置,听取托育机构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保育活动经验收介绍,现场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托育机构负责人管理水平。

(二)保育员培训主要内容

1、理论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掌握卫生保健知识,落实安全措施,提高日常生活照护水平,做好与家长、社区的沟通,为家庭育儿提供科学指导。

2、实践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实地演练、返岗实践等形式,开展卫生消毒清洁实操练习,提高常见病识别、预防和护理水平,学习常见伤害急救技能,演练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理,掌握幼儿饮食睡眠照料技能。

(具体培训内容见附表2)

六、培训原则

托育机构负责人及保育人员培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岗位胜任原则。培训应以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需求为重点,通过系统培训引导与自主学习反思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明晰岗位工作任务,具备胜任岗位职责的基本知识与能力。

(二)需求导向原则。培训应以托育机构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及保育人员在保育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需施教,优化培训内容,确保托育机构负责人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三)多元方式原则。培训可通过专题讲座、网络研修、研讨交流、案例分析、返岗实践等多元方式,借助互联网等手段,推动托育机构负责人及保育人员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相结合,提高培训的便捷性、有效性。

七、培训机构和时间安排

(一)培训机构。全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要在立博app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的培训主要由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负责实施,保育员亦可由各县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并积极协调人社、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指导支持。

(二)时间安排。每年举办2~3期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班,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至2025年底,全市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八、培训考核

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学习内容后, 由立博app负责考核, 培训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作为托育服务从业资格凭证。立博app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查(如国家另有要求,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托育机构负责人及保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规划,要研究拟定属地培训工作计划和方案,分批次开展培训工作,确保2025年底所有托育机构负责人及保育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机构要依据大纲要求,以岗位需求为重点,以工作中难点为出发点,结合属地实际,采用多种方式,优化培训内容,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确保培训人员所学即所需,所学即所用,学用相长。

(三)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严格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机构的监管,切实把好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考核关,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形成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竞争管理机制。

附:1、连云港市托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目标表.doc

2、连云港市托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内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