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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06:32:43 信息来源:连云港立博app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办基层〔201614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局、社会事业局):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稳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广大家庭医生扎根基层、甘于奉献,为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逐渐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职业风采,记录平凡中的坚守,弘扬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推动基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首届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全科医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或加注全科医学,截至20161010累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8年以上,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10个月以上。

2、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较好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重大医患纠纷和工作差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基层,积极参与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注重知识更新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5、与居民及其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防治结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所在团队或村卫生室服务人口签约比例达20%以上,签约服务工作在本县区领先。

三、评选办法

采取逐级推荐、审核、公示程序,评选产生20名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具体如下:

(一)逐级推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开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各地要挖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技术精湛、医德高尚、广受群众好评的先进典型,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二)审核公示。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保推荐质量。经审核拟当选的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由市卫生计生委在委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宣传表彰。对当选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荣誉,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连云港市第八届健康节开幕式现场向10名优秀家庭医生代表颁发荣誉证书。通过系列宣传表彰活动,展现家庭医生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化医改、弘扬先进典型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部署落实。

(二)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审核和推荐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候选人。对于以抄袭、伪造等方式形成事迹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三)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及发动,调动医务工作者、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引导和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乐于奉献、扎根基层。

请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名额,于102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候选人小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县区公示5天证明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同时将《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家庭医生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电子版发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邮箱(lygwsjjfc@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优秀家庭医生推荐登记表附件.doc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