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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连云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06:30:16 信息来源:连云港立博app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连卫办基层〔20167号)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培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做好申报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估程序

由申报单位自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县级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评估,由市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二、申报条件

县级按照《2016年连云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考核评估得分表》(附件2)初评85分以上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力推动、保障有力;申报单位特色科室建设方案严谨务实,措施得当。

(二)特色科室服务领域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功能定位,涉及技术准入管理的履行相关手续。

(三)医务人员特别是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工作进展与成效全市领先。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特色科室建设方案;

(二)申报单位特色科室建设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

(四)申报单位考核评估得分表(附件2);

(五)其他反映申报单位特色亮点的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县区于1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市拟定于12月中旬开展复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静,电子邮箱:lygwsjjfc@163.com

附件:

12016年连云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doc

22016年连云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考核评估得分表附件2.xls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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