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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17:19:06 信息来源:连云港立博app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办基层〔2017〕2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各地各单位积极调动多方面的资源和技术力量,全力支持基层特色科室重点建设单位建成开诊,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17〕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省级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遴选范围

申报单位从近几年已评估确认的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中遴选产生,优先推荐慢性病管理、儿科、妇产科、康复科、全专联合病房等领域特色科室。已获得省专项资金扶持的基层特色科室,此次不再重复申报。原则上,每个县区申报1个,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增减。

二、申报单位遴选条件

(一)各级高度重视。县级政府重视支持,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全力推动、保障有力,建设单位真抓实干。

(二)建设方案务实。特色科室建设方案严谨务实,措施得当;特色科室服务领域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功能定位,涉及技术准入管理的履行相关手续;特色鲜明,重点领域优先,长远规划可操作性强。

(三)建设成效显著。申报单位达到特色科室建设基本要求(见苏卫办基层〔2015〕3号文规定),医务人员特别是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工作进展与成效全市领先。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于3月22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特色科室建设方案;③申报单位特色科室建设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④其他反映申报单位特色亮点的相关佐证材料。市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现场复核,根据初审复核情况择优向省推荐上报。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18-85820196

电子邮箱:lygwsjjfc@163.com


附件: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doc


2017年3月8日